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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违背旅游法的旅游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发布时间:02月02日 来源: 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
[导读]:  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上海招标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

 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上海招标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装修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核心内容:装修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装修合同中要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和施工项目,承揽方式,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施工依据和竣工、质量验收标准,装修工程期限和违法等等。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装修合同应写明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此项条款中最好附上工程承揽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包工头的家乡单位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经核实后作为附件,防备日后一旦发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能够找到承担者。


  二、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和施工项目


  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力求详尽。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


  三、承揽方式


  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等方式。业主可以选择一种方式并约定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四、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


  装修费的支付可采用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按进度支付。多数居室装修工程都采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装修费的办法,但你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并保留大约5%-10%的装修费至工程验收完毕后,你入住时间满两个月,一年后再支付。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只有入住后才能发现,这样会使你的工程维修相对有些保障。


  五、施工依据和竣工、质量验收标准


  设计图和效果图、工序和进度表作为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些文件是工程队施工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的标准。至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你不妨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可以根据如《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或《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这样的规定验收,对施工行为起到制约作用。








违背旅游法的旅游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违背旅游法的旅游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旅游法》第65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由此而见,生活中;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的条款是显示公平的霸王条款,下面就由在本文详细介绍旅游法依据里的旅游合同霸王条款知识。


  条款1: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


  《旅游法》第65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条款未合理分配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既违背了公平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加重了旅游者,排除了旅游者权利。


  条款2:因交通延误、战争、大风大雾、政变、罢工、自然灾害、飞机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额外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旅游法》第67条规定,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此外,交通延误一般认为不属于不可抗力。本条款扩大了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大了旅游经营者的免责事由范围,加重了旅游者的负担。


  本条款不符合《旅游法》风险分担的立法原意,违背公平原则。


  条款3: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


  根据《旅游法》第70条、第71条、第80条、第82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示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并在旅游者财产安全遇到危险时给予及时救助。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即便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也应对旅游者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由于公共交通原因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承担赔偿,旅行社负有协助索赔的义务。


  旅行社对于旅游者的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本条款单方免除其法定义务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条款4:地接社在与全体游客沟通确认后有权调整行程,由此而产生的行程之外费用由游客自理,组团社只负责退还行程中未发生之费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


  根据《旅游法》第71条,归因于地接社的,旅游者既可要求地接社承担赔偿,也可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组团社承担后可向地接社追偿。


  本条款属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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