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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合同格式条款有效吗 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01月18日 来源: 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
[导读]:   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上海招标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

  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上海招标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商业性合同格式条款有效吗

  商业性合同格式条款有效吗按照缔约主体是商人还是普通消费者,可将合同区分为商业性合同与消费者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所有权益受损失的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这两条规定所称的无效属于当然无效。




  2014年5月,原告某布匹公司与被告某服饰公司签订一份布匹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出售布匹给被告。原告提供的买卖合同中有一条关于质量的格式条款:;当场验收,未提出异议的视同交付的布匹无质量问题;。2015年6月,被告拒付到期货款,理由是原告交付的布匹存在质量问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清偿货款。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当场验收,未提出异议的视同交付的布匹无质量问题;的格式条款是否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排除了被告在使用过程中对布匹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权利,上述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与被告均为商人,双方具有相当的交易经验和知识,对于所买卖布匹质量的判断具有同等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被告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注意了上述格式条款,货物交付被告后,被告再主张格式条款无效,不应获得支持。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涉案买卖合同属于商业性合同,缔约双方对称拥有与缔约有关的信息。


  按照缔约主体是商人还是普通消费者,可将合同区分为商业性合同与消费者合同。在消费者合同中,消费者与提供格式条款方对商品信息的掌握不对称、不透明,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亦不均衡,缔约过程中,往往成为弱者,一旦发生纠纷,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尽到提示或说明义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将对消费者不利的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或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与之相区别的是,商主体长期从事商事活动,商业性合同缔约双方对商品信息了解程度是相当的,熟悉交易习惯与交易规则,对称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双方缔约地位平等,不存在强者与弱者。缔约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无须承担严格的提示或说明义务,商主体凭其专业知识或交易经验能对格式条款给予足够注意,如果其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与相对方进行磋商。因此,在缔约双方已进行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商主体再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或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显然有碍于商事交易的安全性。


  其次,涉案格式条款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所有权益受损失的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这两条规定所称的无效属于当然无效。涉案买卖合同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涉及的五种法定无效情形,涉案格式条款亦非对人身权或财产所有权的设定,而是有关经济利益上的免责,因此,应适用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


  最后,涉案格式条款也不能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认定为无效。


  在理解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时,需作严格限缩解释,一般不轻易认定格式条款无效。不能认为,只要格式条款出现排除一方权利或限制一方之内容,就认定为无效,而是考察提供格式条款相对方对格式条款的知悉状况,进而作出契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解释。如前文所述,被告作为商主体,凭借其专业知识或交易经验,对加重其的格式条款应该会给予足够注意,对涉案格式条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明知的,其接受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不违背其内心真实意思,故涉案格式条款虽限制了原告,但应认定为有效。









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是一道很重要的手续,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要注意明确相关事项,尽可能详细。其次是要警惕税费风险和承诺条款等等,下面由在这里整理介绍。


  明确注意相关事项


  特别要注意合同上的字眼,诸如违约、相关手续费用的问题,另外对于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确定好的相关事项,需要在合同上以文字形式体现出来。这样,可以有效提防可能出现在合同里面的隐含条款和免责条款。例如有的交易双方可能会约定车辆虽然进行买卖,但暂不进行车辆过户,类似这样的约定就需要在二手车过户合同中写清楚,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谨防文字游戏


  初次买卖二手车的人由于对二手车交易流程以及相关的知识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容易进入盲区,如果签署的二手车买卖协议描述含糊不清,那么到时候出了事的只能自己吃哑巴亏。


  如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发现车辆有盗抢记录或扣车记录或写着;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这里对;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的说明,就是一个文字游戏,极易在退款依据及退款实际数额方面让人产生误解。所以,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不怕麻烦,认真阅读每一项条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找律师陪同。


  警惕税费风险


  二手车交易中,容易因为旧车手续不完善而引发交易后的一些后遗症,尤其是一些低价实用性强的车型,在出售后更易发生路费纠纷或是常丹交通等后果。而且有的车主缺乏保险意识,在办理二手车过户后却不知道要变更保险手续,既然在新车主出险后就引发了纠纷。


  二手车过户中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而这笔费用到底由谁承担也要弄清。另外还要看清楚购买的车辆含不含保险,在合同中这些都要有明确,同时也是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一个保障。


  仔细阅读服务承诺


  近几年,新起的电商平台也都推出了无事故承诺、7天包退承诺,对消费者来说在购买的时候就要看清楚这些服务条款,了解自己有哪些权益,哪些情况是不能推出的,对商家许诺的口头承诺表示警惕。


  对于购买二手车注意事项来说,检查好合同是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一个重要武器,若是文字含糊不清,容易导致双方理解误差造成买卖纠纷。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保险法》中有规定;如果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规定的通知义务,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也就是说如果买方并未对车辆的保险手续进行变更,会给保险赔偿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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